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在青岛海天大酒店渤海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巨谦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会成员出席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总经理业务经营报告》。
    三、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财务决算和二○○三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二○○二年度实现净利润46,411,869.9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641,186.99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320,593.50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751,934.78元,公司二○○二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202,024.19元。
    公司考虑二○○二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较预期目标差距较大、资金支付面临压力、以及刚于去年底实施完毕二○○一年度利润分配调整方案(10送1转增1并派现0.3元)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二○○三年度经营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拟定公司二○○二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年度报告》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制与绩效激励奖惩制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二○○三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其年度报酬事宜。
    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法律咨询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二○○三年度法律咨询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其年度报酬事宜。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第一、三、四、五、七、八项议案。会议决定,公司于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在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5会议室召开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有关议案以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