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楚振刚董事因公差未能出席,共八名董事与会,董事徐国君因法定事由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因设备改造,生产线填平补齐,拟以所属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32053.5平方米土地及其33457.29平方米房屋作为抵押,向青岛市商业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议案。改造完成后实现规模升级,助推企业发展。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