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19日在北京天湖国际会议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439,0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7%。会议由刘海峡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采取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刘铭刚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和推荐刘永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人选的议案》
    刘永奇:大会以439,020,0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刘永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吕培鸽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和推荐高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人选的议案》
    高峰:大会以439,020,0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高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国宝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