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2年6月28 日以电讯传 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实际表决董 事13人。经会议审议, 表决通过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立现代企业 制度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公司在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填报的自查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同意将报告报呈中国证监会。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