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现就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已向证监会报送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按其要求提供了相关补正材料,尚待取得证监会的无异议函。关于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宜,本公司已将送审材料报送至北京市国资委,尚待取得国资委的批准文件。
    本公司已于200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对本次收购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