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3月24日,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0人。另有4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刘海峡先生主持会议。公司7名监事列席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85,788,104.9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578,810.49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8,578,810.49元后,2002年度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68,630,483.93元,加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143,900.68元(扣除2001年度已分配利润95,177,760.00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8,774,384.61元。董事会提议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57336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本次拟分配普通股股利65936400元,剩余2837984.61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四、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的规定签定续聘协议,并根据协议内容,确定支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费用,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七、关于支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度报酬的议案;
    根据协议2002年公司支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费用为60万元。
    八、200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奖励的议案;
    九、公司2003年工资总额计划;
    十、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经费使用情况;
    十一、公司员工内部离岗退养办法;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03年4月29日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时间:2003年4月29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北京天湖国际会议酒店(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小苑上村)
    召集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审议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0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公司2003年度技改投资计划>;
    9.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02年及2003年资产报废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刘海峡等14位董事和张家兰等7位监事继续留任公司董事和监事的议案>;
    (上述6-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3年4月22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三)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可进行传真和邮寄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4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8990762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人:樊俊杰
    4、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