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4日,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家兰先生主持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从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和促进公司发展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董事会、经营层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和经理在决策和经营中,能够从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出发,科学决策,依法经营,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02年度审计报告及200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02年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财务状况良好,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全部以协议存款方式存于北京市商业银行。没有违规操作的现象。
    4、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生产经营必须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交易价格和公司的实际交易量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行为。
    三、200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