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06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简称公告),公司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关于石热南厂区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在公告中未进行确定,公告中写明"本次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结果确定,并且不超过22369万元,最终确定的价格将不超过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最终价格确定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北京中瑞华恒信不动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中瑞华恒信地评字[2007]001号土地估价报告,石热南厂区宗地的评估价格为21,078万元。经公司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协商,公司受让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石热南厂区宗地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1,078万元。公司将该交易价格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