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 年4 月30 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2007 年5 月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7 人,副董事长刘永奇委托董事王志勤、董事关志生委托董事长刘海峡,独立董事王仲鸿委托独立董事孙家骐、独立董事徐大平委托独立董事宋守信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海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内蒙古科右中热电厂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将原定投资北京中视联数字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募集资金 3363.3 万元和投资建设天然气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35.8 万元,上述3599.1 万元和自有资金1500.9 万元,共计 5100 万元以现金方式与内蒙古蒙祥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大雄华航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对内蒙古京能富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持有 51%的股权,并根据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同意由内蒙古京能富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承建 1×300MW 空冷供热机组。同时,董事会要求公司继续积极推进该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充分论证项目投产后的经济性分析,保证投产后为股东实现收益最大化。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公司发展需要,同意由公司受让公司股东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共计 285615.2 平方米石热南厂区宗地,收购价格不高于22369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因该项交易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资金额度,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在确定最终收购价格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本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奇、王志勤、肖忠文回避表决。
    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