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2月14日,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1人。另有4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刘海峡先生主持会议。公司6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3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2003年度技改投资计划。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议案。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484,073,000.00元尚未投入使用,全部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北京市商业银行。
    五、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石膏销售”。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由“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修改为“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脱硫石膏销售。”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关于公司2002年及2003年资产报废的议案。同意2002年因6部车辆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予以报废;因技术改造报废设备25项,2002年共报废资产净值1,880,785.47元。2003年因技术改造,报废设备共7项,报废资产净值8,286,511元,报废净损失8,286,511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八、关于继续签署6个关联协议的请示的议案。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签署《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协议》并继续签署2002年12月31日已到期的5个关联协议:《龙口灰场租赁协议》、《排灰排渣协议》、《龙口灰场及灰坝协议》、《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授权总经理组织协议文本确定和谈判工作,待协议文本确定后,按公司关联协议批准权限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关于李先忠同志请求辞去本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李先忠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对李先忠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的勤勉工作予以肯定。
    十、关于刘海峡等14位董事继续留任公司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刘海峡等14位董事至2003年2月28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工作正常运行,董事会推荐刘海峡、杨祝辉、杨家义、郭明星、沈群、寇炳恩、钟为泉、王静远、徐小萍、刘太生、关志生、邱淑芳继续留任公司董事,孙家骐、赵洁继续留任公司独立董事,留任期限至2003年6月30日前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