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8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702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世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大会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票702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否决票0股;弃权票0股。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1-6月实现净利润18,643,270.01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864,327.00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932,163.50元;扣除上述两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15,846,779.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797,089.51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643,869.02元。考虑到公司2004年度末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公司资金紧张状况有所缓解,拟以200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1,0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8,843,869.02元结转以后分配。
    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将在两个月之内实施完毕。
    本次会议由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潘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