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5000 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5000 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4 年4 月7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大沥支行签署了《最高金额保证合同》[(粤南大)农银高保字(2004)第003 号],为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大沥支行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实际形成的债务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5000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证合同已正式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投资70%、美国里亚电磁线公司投资30%的中外合资公司。2002 年9 月设立,2003 年4 月试生产。公司注册地点:广东佛山南海区大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828.6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王世根;主要经营范围:制造并销售特种漆包线、漆包微细线、电磁线。
    截止2004 年6 月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313.7 万元,负债总额(流动负债)8702.9 万元,净资产7610.8 万元。2004 年1-6 月实现净利润869.16 万元。预计2004 年完成产量8000 吨,实现净利润1400 万元以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大沥支行签订的《最高金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将与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大沥支行自2004 年4 月7 日起至2005 年5 月30 日止签订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实际形成的债务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5000 万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的业务,其到期日不得超过2006 年5 月30 日。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精达里亚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该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尚未取得银行信用评级,以资产抵押贷款还需办理评估等相关手续,且不能全额抵押,影响生产能力的最大发挥和公司的经营效益,为了支持精达里亚公司2004 年将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产销量,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精达里亚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还认为精达里亚财务状况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上述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量为5000 万元,未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8 月17 日
    备查文件
    1. 担保协议;
    2. 股东大会决议;
    3.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