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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10日上午9:00在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72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6.6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世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大会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决算及2004年度预算的议案》;同意票7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否决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7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否决票0股;弃权票0股。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2,278.43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7.84万元和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113.92万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76.73万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83.40万元。
    考虑公司2004年年度经营目标和发展计划需要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决定2003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7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否决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7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否决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否决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票7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否决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薪酬方案(试行)》;同意票7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否决票0股;弃权票0股。本次会议由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潘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