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被担保人名称:泉州市兴龙包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截止2005年12月31日,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70万元,期限均在一年以内。
    ●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7582.47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6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泉州市兴龙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兴龙公司向兴业银行惠安支行申请承兑或短期借款而发生的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类型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该议案的董事9人,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及证监会、银监会颁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文)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兴龙公司注册地址为辋川镇湖仔山,法定代表人张万启先生,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纸箱。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兴龙公司资产总额为27,623,185.54元,负债总额7,965,714.64元,净资产19,657,470.90元,净利润3,713,974.26元。
    兴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5%的出资比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2006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14日止
    担保总额:1500万元
    保证担保期间按担保合同约定履行。
    四、董事会意见
    兴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所需贷款均因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鉴于该公司的盈利情况、银行信用和实际偿还能力,以及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兴龙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数量累计7582.47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6332.47万元,对外担保1250万元,其中,逾期担保25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