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国武夷”,股票代码“000797”,该公司持有本公司2895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58%)通知,该公司已于2003年12月12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895万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03年12月12日至2006年12月12日,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