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公司股东惠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38.15%,以下简称″惠安国投″ 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关于修改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关于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案》、《关于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提案》三项股东大会提案提交大会表决。
    ●以上三项股东大会提案的具体内容请见5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28日上午9:00时在惠安县东南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人,代表股份数1605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0%,会议由董事长程汉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批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批准《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闽华兴所 2003 审字C-002号《审计报告》,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69,548,131.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5,717.65元,可供分配利润为69,873,848.7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10%提取法定公积金7,735,036.39元;按照10%提取法定公益金7,379,696.4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759,115.86元。公司决定截止2002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3%;反对票0票,弃权票2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其2003年度报酬确定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啤酒、饮料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和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大会对公司股东惠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的三个新提案逐项进行了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的九名董事为程汉川先生、林志坚先生、郭振辉先生、许炎平先生、杨孙西先生、赵朝清先生、童锦治女士、蔡书榕先生、陈细辉先生。其中童锦治女士、蔡书榕先生、陈细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各董事得票情况如下:
姓名 获得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万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程汉川 16050 100 林志坚 16050 100 郭振辉 16050 100 许炎平 16050 100 赵朝清 16050 100 杨孙西 16050 100 童锦治 16050 100 蔡书榕 16050 100 陈细辉 16050 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提案》。会议采用累积投票选举制选举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各股东监事得票情况如下:
姓名 获得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万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骆铁富 16050 100 周辉芳 16050 100 李长含 16050 100
    上述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黄植农、许玉妹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州至理律师事务所周敏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闽理股证字〖2003〗第009号)。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和程序、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