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5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康路5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5月2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仲时监事长主持。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详情参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监事会对《计划》披露的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计划》确定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核心经营和技术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情参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