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4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同意为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持有97.5%权益)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担保。
    2、同意为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持有70%权益)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担保。
    3、同意为浙江康恩贝三江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持有90%权益)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担保。
    4、同意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持有57%权益)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担保。
    上述各项担保的期限均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
    二、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作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使用的议案》。
    为合理安排和提高公司资金调度使用效益,减少公司贷款及利息支出,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安排总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的部分募集资金暂作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使用,期限自本决议之日起计不超过6个月。
    三、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受让浙江荣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股份,计720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一元人民币,转让总价为72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