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系经1992年6月5日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2]5号文、1992年8月31日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募[1992]2号文、1993年3月26日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浙体改[1993]第28号文和1993年6月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募[1992]2号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设立时,公司总股本8100万股,其中内部职工750万股,占总股本的9.26%。经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到9720万股,其中内部职工股增加到900万股。
    上述900万股内部职工股中有105.6万股属于公司设立后超时发行的部分。2003年12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对该部分超时发行的内部职工股进行了处理,共有总计466名内部职工股东签署《承诺书》,承诺其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内部职工股股份在本公司股票发行三年后暂不上市流通,承诺暂不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股份总数为105.6万股。该处理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函[200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超时发行问题处理方案的函》确认批复。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3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30号文)核准,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25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720万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4]34号《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本公司4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200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上市以来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30号文明确:公司设立时发行的符合相关流通政策的794.4万股内部职工股,自本次新股发行之日起期满后可申请上市流通;公司的法人股和设立后陆续发行的不符合相关流通政策的105.6万股内部职工股,暂不上市流通。" 公司上市前900万股内部职工股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2005年12月本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第一大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代承诺暂不上市的105.6万股内部职工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该105.6万的内部职工股已根据公司股改方案于2006年12月27日上市流通;公司另794.4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仍为发行满三年后可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30号文和其他相关规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至2007年3月29日本公司设立时发行的符合相关流通政策的794.4万股内部职工股将满三年,符合上市流通条件,将于2007年3月30日上市流通。
    本次将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794.4万股中,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本次内部职工股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万股) 本次变动后(万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107.66 6313.26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6612.34 7406.74 三、股份总数 13720 13720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