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接到第一大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质人: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股数:9,340,000股
    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限:2007年5月30日-2007年11月29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