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接到第一大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解除质押事项
    出质人: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股数:2600万股(质押时为2000万股,2006年6月16日公司实施10转3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变为2600万股)
    质押期限:2006年4月28日-2006年12月30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二、质押事项
    出质人: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股数:1100万股
    质押期限:2006年12月21日-2007年6月21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