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4]3号),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2005]86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信雅达”或“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年11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人申明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若报告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征集人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并申明: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且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董事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申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二、信雅达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NGZHOU SUNYARD SYSTEM ENGINEERING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SUNYARD
    2、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华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叶晖
    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李晨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证券部
    电话:0571-56686627 56686501
    传真:0571-56686502
    E-mail:yehui@sunyard.com;lichen@sunyard.com
    4、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6楼
    公司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310053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www.sunyard.com
    公司电子信箱:mail@sunyard.com
    (二)股本结构
    截至2005年6月30日,信雅达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03,577,600 69.21% 其中:境内法人股 62,146,560 41.53% 自然人股 41,431,040 27.68% 二、流通股份 46,080,000 30.79% 三、总股本 149,657,600 100.00%
    (三)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05年6月30日,信雅达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 别(已流 股东性质(国 比例 通或未 有股东或外资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流通) 股东) 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48,733,261 32.56 未流通 法人股东 郭华强 18,623,253 12.44 未流通 自然人股东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3,413,299 8.96 未流通 法人股东 许建国 4,122,389 2.75 未流通 自然人股东 朱宝文 3,614,858 2.42 未流通 自然人股东 交通银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3,154,375 2.11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东 张健 2,330,496 1.56 未流通 自然人股东 潘庆中 2,175,129 1.45 未流通 自然人股东 杨文山 1,657,242 1.11 未流通 自然人股东 傅宁 1,657,241 1.11 未流通 自然人股东
    (四)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软件技术开发及其咨询服务;成果转让;票据、文档缩微及自动化处理系统技术,金融证券业软件及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计算机系统工程设计及安装;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烟气脱硫、除尘器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对2005年11月16日召开的信雅达2005年相关股东会议有效。
    1、会议召集人: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1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16日每天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758号之江度假村会议厅
    4、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本日公告的《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征集人为信雅达第二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于2003年12月26日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目前由8名董事组成,任期3年。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方案具体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信雅达截至2005年11月7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5年11月8日至2005年11月16日。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信雅达截至2005年11月7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投票的股东为QFII的,应提交QFII证书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报告书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电话:0571-56686627、56686501
    指定传真:0571-56686502
    联系人:叶晖 李晨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
    1、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2、其他
    (1)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意义。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中小股东亲临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委托投票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七、备查文件
    信雅达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八、签署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报告书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征集人声明:征集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委托投票函》,征集人承诺将委托董事会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股东的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委托人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有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 票权报告书及同意受托人按照本委托书的投票指示代理本人行使相关股份的投票权。
上市公司名称 杭州信雅达系统工 股票代码 600571 程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名称 相关股东会议 委托人姓名或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称 (法人股东请填写其 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 委托指示 征集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 (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 应明确表示征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