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200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计[2005]1435号),本公司被列为"200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本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
    2004年度,公司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特此公告。
    
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