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05年6月2日发布《2004年度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以2004年末总股本935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本公司对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按2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16元(每10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1.60元)。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8日, 除息日为2005年6月9日, 红利发放日为2005年6月15日,已执行完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6月24日下发的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上市公司实际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已按股息红利全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照规定的减税政策将多扣缴的税款退还个人投资者。
    因此,现公司补发流通股个人股东每股0.02元(每10股0.20元),股权登记日仍为2005年6月8日,补发红利日为2005年7月20日。
    特此公告
    
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