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2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758号之江度假村越风厅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东11家(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59,589,48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3.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华强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潘云鹤先生辞去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潘云鹤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
    3、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提案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杨文山先生、潘庆中先生、蔡亮先生、傅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选举费禹铭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
    4、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提案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叶慧清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选举杨昌济先生为公司二届监事会监事。
    5、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
    6、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
    7、审议《200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及2004年度审计费用的提案》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200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
    9、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同意59,589,4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0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末总股本935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707,200元;2004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4年末总股本9353.6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股东大会同意在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的第六条、第二十条进行相应修改,并授权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章程变更、验资、工商注册等相关事宜。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晓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