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公司工作人员失误,本公司于2003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暨召开二00二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未将部分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详细披露,以及2002年度股东大会中的部分议题未披露,现将有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一、有关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一)原第六个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投资决策等权限的议案》”补充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投资审批等权限:
    (1)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下的投资,包括股权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等。
    (2)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下的贷款增量的融资权。
    (3)根据《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实施对子公司有关管理。
    (二)原第十九个议案更正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推荐周小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有关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原第二十三个议案第三条“(3)主要议题”中,补充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
    3、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4、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5、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由此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