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1日在安钢宾馆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长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该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批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2003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要求编制,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和经营成果。
    2、议通过了《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程序,保证了关联交易的顺利进行,体现了公平、公开、公允的″三公″原则。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需提请下次股东大会确认。
    3、审议通过了《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变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利于加快″十五″期间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由于本次缩短折旧年限影响三季度净利润4728.85万元。今年以来,两次缩短折旧年限共影响1-9月份净利润5434.25万元。
    4、审议通过了《核销郑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和兰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坏账》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郑经破字第5号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兰法破字第019-1号民事裁定书,分别核销两公司截止到2003年9月底的坏帐共计8356157.37元,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