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1月26日在安钢宾馆2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七名。独立董事昝廷全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谭恩河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史济春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李文山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史济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史济春先生被河南省第十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人提出了辞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董事长职务的申请,董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了史济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并对史济春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该议案需提请下次股东大会确认。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推举王子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了提名王子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下次股东会确认(王子亮先生简历及书面承诺书见附件一)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3年2月27日召开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详见《关于召开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二项决议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月27日
    附件一:
    王子亮先生简介
    王子亮,男,1956年生,1982年毕业于武汉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今,历任安钢第二炼钢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先后被评为河南省冶金建材行业专家、省管优秀专家、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国务院享受特殊津贴专家。1996年12月—2000年9月,担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9年4月—2000年9月,担任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候选人书面承诺
    本人同意接受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要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候选人:王子亮    2003年1月26日
    附件二:
    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提名王子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公司会前提供的王子亮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有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方式、程序合法。
    3、经本人所能了解认为:王子亮先生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提名的该公司董事岗位职责的需要,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
    
独立董事:谭恩河 昝廷全 李洪海    2003年1月26日于河南省安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