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16日在安钢会展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子亮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持有股份10671599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8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1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淘汰落后设备,实现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筹集公司建设资金,公司拟发行企业债券8亿元(人民币),年利率4-4.8%,期限为10年。
    同意10671599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团结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