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接本公司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通知,该公司2005年3月8日所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份19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7.89%)的质押期限已经届满,该公司于2005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重新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继续将该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
    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322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51%。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