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8月26日上午12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陶朝晖主持,经大会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选举陶朝晖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8月26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本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谭智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黄伟、刘强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何晓燕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审查上述人员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对上述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因此,本人完全同意上述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
    
独立董事:王永海王仁祥曾凡波赵家良    200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