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9 月对本公司募股资金使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 并在12月21日发布《关于对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予以公开批评的通报》 (证监公司字[2001]107号文),认为本公司董事会未依法履行应有的决策、 监督 职能,董事长和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予以公开批评。同时,对于本 公司及有关人员存在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已正式立案稽 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对于中国证监会的公开批评,本公司将进行深刻检讨和认真整改。公司为此向 全体股东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稽查。
    公司将认真吸取这个深刻教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规 范管理、规范运作,加快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速度,给广大股民一个满意的回报。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