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1.5%,第二年为1.8%,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2.2%,第五年为2.5%。由于中国人民银行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提高到2.25%。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向上调整存款利率,本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从调息日起将按一年期存款利率上调的幅度向上调整(指与上一次调整时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比较的净增加幅度,首次调整的比较基数为可转债发行前一日的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若中国人民银行向下调整存款利率,本可转债的利率不作变动。”的规定,本公司对可转换债券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因第一年利息已支付,本次调整从第二年开始,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为:第二年由1.8%调整为2.05%,第三年由2.0%调整为2.27%,第四年由2.2%调整为2.5%,第五年由2.5%调整为2.84%。可转换债券调息日为2004年10月29日,利息将采取分段计算支付。特此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