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德贤先生主持。公司11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山鹰纸业纸品有限公司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山鹰纸业纸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要求,本公司为其向交通银行余杭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两年。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4500万元(含本次担保),无其它对外担保。
    该议案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符合章程及有关规定,并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山鹰纸业纸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另一控股子公司于2002年9月共同出资设立,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该公司注册地:杭州市余杭区。法定代表人:李昌斌。经营范围:生产瓦楞纸箱板,销售箱纸板、纱管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该公司上年度末及最近一期资产总额分别为800万元和1475万元;上年度末及最近一期负债总额分别为0万元和675万元;净资产均为800万元。
    该公司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山鹰纸业纸品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余杭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杭州山鹰纸业纸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于其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公司向交通银行余杭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壹仟万元。
    2、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本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4500万元(含本次担保),除此以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
    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