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7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德贤主持。公司11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经公司11名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信息披露制度(2007年第二次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经公司11名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以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该议案经公司11名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以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该议案经公司11名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恒丰银行南京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向恒丰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以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该议案经公司11名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徽商银行马鞍山幸福路支行追加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向徽商银行马鞍山幸福路支行追加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银行承兑/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的种类、期限、金额及其他业务要素以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该议案经公司11名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1.49%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市天福纸箱纸品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9.64%的股权)持有其8.51%的股权。鉴于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目前的注册资金已不能适应公司发展要求,为支持其发展,本公司同意对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增资2500万元,马鞍山市天福纸箱纸品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扬州山鹰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7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6617万元,出资比例为94.53%;马鞍山市天福纸箱纸品有限公司出资383万元,出资比例为5.47%。
    该议案经公司11名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