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5年8月25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本公司决定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回购不超过2000万股公司股份,并予以注销。本次回购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出具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由于本次回购实施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493.4219万元最低减少至24493.4219万元(由于可转债转股,按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26703.0839万元计最低减少至24703.083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2005年8月26日起90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
    申报债权的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
    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43021
    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555-2826369,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联系人:钱军、孙红莉
    联系电话:0555-2826275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