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公司A股股票在可转债存续期内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修正的次数不受限制。董事会修正转股价的底线为修正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本公司A股股票在董事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即2005年5月16日、2005年5月17日、2005年5月18日、2005年5月19日、2005年5月20日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3.38元,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05元的95%,符合募集说明书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以当期转股价格4.05元为基准,向下修正0.55元,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3.50元。2005年5月24日停止转股1天,2005年5月25日开始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实施转股。
    特此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