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荆州市洪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95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1%。2005年5月24日解除了其持有的本公司共计11420000股法人股质押(质押情况详见刊登于2004年5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共计13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7%)质押给华夏银行武汉市青山支行。
    特此公告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