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于3 月22 日发布的《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15 号)的要求,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九次监事会于2005 年4 月8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五人,实到五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晓梅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在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有关修改公司章程的新议案
    公司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05 年4 月26 日上午9 时在本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4 年3 月26 日发出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出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以下有关修改公司章程的新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项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 年4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