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0月13日(星期一)上午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的7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尔广先生委托董事郑路明女士主持,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累计投票制度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该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会议选举陈鸿增先生、郑路明女士、徐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时会议同意选举侯琦先生、丁时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简历见2003年9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会议对以上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的结果均为:同意票数为60,000,000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并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该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会议同意选举袁军先生、崔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见2003年9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会议对以上监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的结果均为:同意票数6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并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另一名职工监事罗显彬先生已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弥补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有进度安排,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将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短期内弥补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
    同意票数6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并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