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3年6月17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正联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董事王乃强委托董事郑路明代表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尔广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融资额度(包括流动资金借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并向该行申请700万美元国际贸易融资额度。分别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南岸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