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2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6月13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鸿增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资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公司与四川广播电视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电视实业开发总公司拟签署的《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6,839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将于近期签署,协议签署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刊登资产(股权)出售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都东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成都东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0%的股权与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7%的股权进行等值置换,此次股权置换按东银信息净资产作价1,747.65万元。股权置换差额11.63万元由东银集团以现金支付给本公司。
    鉴于东银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9.39%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股权置换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鸿增在该项事宜上回避表决。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1,747.65万元。2007年2月,公司收购东银集团持有的东原地产20%的股权,涉及金额10500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股权置换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见 "资产置换及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7-40号)
    本议案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兹定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 "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07-38号)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