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7年3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4月10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袁军主持。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核并通过了《迪马股份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核并认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