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通知,东银集团于2007年3月8日将其持有的、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坪支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880万股解除质押,并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权继续质押登记手续,以此为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坪支行的6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