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28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鸿增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鸿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聘任贾浚先生为总经理,任期三年。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聘任黄力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魏锂先生、李矛先生、黄力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向志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
    同意委派贾浚、魏锂出任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北京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系统集成车的集成业务及售后服务。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贾浚负责分公司具体筹备工作。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
    3、所聘任的高管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独立董事:陈武林 姚焕然
    200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