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03年第一次会议于二OO三年三月五日在厦门市金桥路101号召开,由监事会召集人刘跃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会议并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
    (一)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200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二)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经理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财务报告、年度报告与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02年度审计报告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