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兰小兰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2005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