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2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因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平先生、李淼先生按规定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分别为段铁军先生、王九庆先生、戴豪赣先生、葛黎明先生与薛求知独立董事、郑晓明独立董事和薛云奎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四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商贸城D座(面积为4,619.65平方米)、商贸城通道(面积为6,140.17平方米)、进贤县民和镇沿港路(北门站)(面积为10,666.67平方米)和进贤县胜利中路(面积为6,164.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共计22,011,492.00元作为收购价款收购上述四宗土地。(详见《公司关于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四宗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和持有的南昌市大件运输公司100%的产权,资产转让价格按照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部分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即以599.71万元作为收购价款收购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的上述部分资产。(详见《公司关于收购江西长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省联运公司100%产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省联运公司100%的产权,并确定产权转让价格按照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西省联运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即以100.26万元作为收购价款收购江西省联运公司100%的产权。(详见《公司关于收购江西省联运公司100%产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