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分别为董事张平先生、段铁军先生、王九庆先生、李淼先生、戴豪赣先生、葛黎明先生与独立董事薛求知先生、郑晓明先生,薛云奎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与本次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 一致通过了《关于与马鞍山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30万元,马鞍山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企业)以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华评报字(2005)第07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定的部分资产进行出资,共同投资组建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公司占51%的股权,马鞍山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占49%的股权。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客运、停车站场、旅客行包、小件快运、汽车修理(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该公司成立后,将以支付3150万元的现金和承担750万元的债务的方式收购马鞍山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3900万元的客运优质资产,获得其道路运输线路经营权,并从事相关业务。
    公司对外投资的详细内容请见《江西长运关于投资设立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