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磊赣评报字[2004]037号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接受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而涉及的位于东湖区青山路9号、西湖区洪都南大道313号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2004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报告书摘要如下:
    本项目委估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本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估算。
    经评定估算,委估资产评估值为13,600,404.00元。
    本评估报告有效期壹年,即从2004年6月30日起至2005年6月29日止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负责人:龚勤红
    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欧阳琪
    陈勇
    地址:南昌市中山路470号
    (市财政大楼七楼)
    电话:(0791)6692132、6692040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摘 要
    中磊赣评报字[2004]038号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接受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因整体出让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4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报告书摘要如下:
    本项目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也称成本加和法),即: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并累加求和,得出成本加和法下资产的评估价值。
    本项目经评定估算,截止于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委估资产账面价值 12,298,069.46 元,调整后账面价值12,298,069.46 元,评估价值 12,067,149.68 元,评估增值 -230,919.78 元,增值率-1.88%;负债账面价值 9,827,545.63 元,调整后账面价值 9,827,545.63 元,评估价值 9,827,545.63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2,470,523.83 元,调整后账面价值 2,470,523.83 元,评估价值 2,239,604.05元,评估增值 -230,919.78 元,增值率 -9.35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面值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1,129.36 1,129.36 1,129.86 0.50 0.04 长期投资 2 - - - - - 固定资产 3 100.44 100.44 76.86 -23.58 -23.48 其中:在建工程 4 - - - - - 建筑物 5 47.45 47.45 20.65 -26.80 -56.48 设备 6 52.99 52.99 56.21 3.22 6.08 无形资产 7 - - - - - 其他资产 8 - - - - - 资产总计 9 1,229.80 1,229.80 1,206.72 -23.08 -1.88 流动负债 10 982.75 982.75 982.75 - - 长期负债 11 - - - - - 负债合计 12 982.75 982.75 982.75 - - 净资产 13 247.05 247.05 223.97 -23.08 -9.35
    报告使用者应特别关注评估报告第十条“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有效期壹年,即从2004年6月30日起至2005年6月29日止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负责人:龚勤红
    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欧阳琪 杨洪
    地址:南昌市中山路470号
    (市财政大楼七楼)
    电话:(0791)6692132、6692040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摘 要
    中磊赣评报字[2004]039号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接受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因整体出让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运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4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报告书摘要如下:
    本项目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也称成本加和法),即: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并累加求和,得出成本加和法下资产的评估价值。
    本项目经评定估算,截止于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委估资产账面价值 13,264,748.60 元,调整后账面价值13,600,158.63 元,评估价值 11,493,810.90 元,评估增值 -2,106,347.73 元,增值率 -15.49%;负债账面价值 9,802,806.15元,调整后账面价值 10,138,216.18 元,评估价值10,138,216.18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3,461,942.45 元,调整后账面价值 3,461,942.45 元,评估价值 1,355,594.72元,评估增值 -2,106,347.73 元,增值率 -60.84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面值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350.34 383.88 382.05 -1.83 -0.48 长期投资 2 - - - - - 固定资产 3 976.14 976.14 767.33 -208.81 -21.39 其中:在建工程 4 1.02 1.02 1.02 - - 建筑物 5 806.70 806.70 631.75 -174.95 -21.69 设备 6 168.42 168.42 134.56 -33.86 -20.10 无形资产 7 - -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 - - - - 其他资产 9 - - - - - 资产总计 10 1,326.48 1,360.02 1,149.38 -210.64 -15.49 流动负债 11 980.28 1,013.82 1,013.82 - - 长期负债 12 - - - - - 负债合计 13 980.28 1,013.82 1,013.82 - - 净资产 14 346.20 346.20 135.56 -210.64 -60.84
    报告使用者应特别关注评估报告第十条“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有效期壹年,即从2004年6月30日起至2005年6月29日止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负责人:龚勤红
    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所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欧阳琪、杨洪
    地址:南昌市中山路470号
    (市财政大楼七楼)
    电话:(0791)6692132、6692040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